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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帖子。在看了好几天大家的N多人的回帖以后。考虑在三,转发来看下,在这里听大家的看法
一个女高中生原本恬静的一张脸,因为一桩微小的事,被有权的一家人野蛮地毁了……
非常抱歉,上面这是两张让人内心产生不适的照片,但是,我们想了很久,确实觉得有必须得把它公开出来。这张让人惊骇的脸,是一名叫赵子娇16岁的高中女学生的脸。赵子娇原本有一张甜美、恬静的脸。但是,在2007年11月8日晚6点20分这个时刻之后、在两个有权的成年人率人施暴之后,她的脸就变成上图这个样子。而她的受害的地点,就在自己就读的教室门口。在这一天的这个时刻,她先被被闯进校内的八人残暴殴打、然后遭受野蛮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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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受害的案例。可悲的是,案发已经整整过去了4个整月,该惨案的制造者至今还逍遥法外,与此同时,是受害的弱者却陷于叫天天不应的悲愤和绝望状态里。受害女生的家属在此事上展开了他们所能采用的一切维权与寻求法律保护的努力,但是,120多天过去了,他们所有努力都宣告失败。行凶者为什么逍遥法外?或许,这与惨案制造者是一个地方的有权有势的背景有关。我们无法知道,施暴者的逍遥法外的局面存在至今,是不是施暴者仰仗手里的权力、在黑幕下运作自己的权力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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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少女的脸面毁了,可是,还有另外一张脸:我们这个国家追求公正与法治的脸面——能不能避免一同被毁?这里呼吁网民和我们一起来关注。如果您同情我们,请帮助我们顶贴、或者转帖,或者帮助我们把这个控诉的线索告诉您熟悉的媒体人士、告诉未成年人保护团体、告诉中国的教育部、河北教育厅、邢台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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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是这样发生的:2007年11月8日晚6点20分,黑夜已经降临在河北省任县第一中学,任县国税局干部李凤泽和他的儿子——在任县城市管理者大队工作的李栋驾车、载着六名女子进入任县中校,对包括照片里的赵子娇和另外两位女同学赵冉、刘惠娟三人,公开实施野蛮暴力。学校监控录像,记录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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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施暴的原因是什么呢?受害人赵子娇等三位同学,和行凶者李凤泽的女儿李海燕是同班同学。她们之间曾经发生过口角。这是口角招致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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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县一中高二年级教室门口,李凤泽之女李海燕指认出与自己曾发生口角的三名女学生,告诉她的父亲李凤泽。这个身为县国家税干部的李凤泽,在数不清的围观学生面前,立即指挥对三名女生的殴打、辱骂。尤其是李凤泽之子、年轻的任县城市管理者大队成员李栋,手段残忍,他的暴行令人发指。是他,挥起尖刀,对因为吓懵而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的赵子娇(以及另外一名女生)的面部,进行了精准的切割。两位花季少女的脸,瞬间被李栋先后利刃毁容。尤其年仅十六岁的赵子娇左脸立时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刀口长达10厘米以上,最深度2厘米,鲜血四溅,染红了衣襟,惨状让人目不忍睹。伤势之重曾遭到就近的任县大医院拒绝收治,又被迫紧急转到邢台眼科医院抢救医治。被害人赵子娇面部遭毁容程度和事实,已经邢台眼科医院医学临床鉴定,病历档案确凿可查,面部神经功能仍在恢复和观察之中。
这一惨案发生后,李凤泽和其子李栋、其女李海燕对自己犯罪行为并没有悔过表现,既没有报警,更没有对三名受害人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而是带领其他五名同案犯在校门口聚集合后,驾车扬长而去(学校监控录像为证)。
这一切事实,已经证明和记录了国家税务干部李凤泽、年轻城市管理者执法人员、凶手李栋、其女李海燕、其他五名同案犯的罪恶。
作为受害方,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一起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准备、校内外合谋的团伙恶性暴力毁容案。学校监控录像的资料,记录了这一切。
学校的监控录像同样可以证明:八人犯罪团伙出入学校大门时,均由任县国家税务干部李凤泽带头、领队,可以确认李凤泽是这起恶性案件的领导者;
面部受到伤害的赵子娇指认:任县城市管理者大队成员李栋正是面对面、近距离对自己利刃毁容的凶手;
同时,包括另外受到不同程度上伤害的两名女生指认:直接参与这起校园暴力案件还有另外六名团伙成员。
2008年2月,李凤泽之子李栋对被伤害人赵子娇的面部伤害,经过邢台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法医医学鉴定,结论确定为重伤害,已成为法律认定的事实。
但令人费解、令人愤怒的是:如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影响恶劣、骇人听闻的校园故意致人重伤害的团伙恶性案件,时至今日,主要凶手李凤泽、李栋父子和其余5名同案犯仍没有归案法办,继续逍遥法外。
作为伤害人亲属,我们深感自己的渺小和维权的艰难,无路可走,只好向社会各界寻求援助。呼吁关注中国大陆这起校园暴力毁容事件!
受害人及其监护人的信息公开如下:
被毁容者:赵子娇,女,汉,16岁,河北省任县郭村人,任县一中高二学生;是2007年11月8日在“任县一中校园毁容案”中主要伤害人之一;父亲赵书起:男,34岁,汉,农民;母亲李彦彩:女,34岁,汉,农民;。
如果您是律师界人士、媒体界人士、教委维权工作者,如果您需要核实这个事情,请直接拨打我们受害人家属的电话:0319-7602388;手机:0-13785976005。
我们期待大家的声援,为拯救一个(几个)少女的脸面(和受害的心);这是一个个案,但我们可以说,一些个案,也可看作是中国法治的脸面。
我们常常说: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质上就是:捍卫中国法律的脸面,捍卫中国法治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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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下沙在2008-3-17 9:49:00的发言:
摘自腾讯网报道:
任县说明
任县校园伤害案与网文的出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赵子娇(17岁)与李海燕(19岁)的纠纷缘自2007年11月7日,李海燕在泼水时将水泼到了赵子娇的洗发液上,两人当时就发生厮打。而在次日,也就是事发当日的18时许,赵子娇在学校厕所碰到李海燕时,殴打了李海燕。李海燕随后通知了父兄,并汇合相好的五名同学一起去找赵子娇算账。
第二,割坏赵子娇脸部的并不是李栋,而是李海燕。在找到赵子娇后,李海燕与其同桌曲改改一度与赵子娇、赵然、刘会娟(均是任县中学学生)等三人扭打摔倒在一起。李风泽、李栋随后动了手,李风泽将刘会娟抓起甩到了一边,李栋则对赵然进行了殴打。李海燕随后用小刀(铅笔刀)向对方乱划,将赵子娇、赵然面部划伤。
第三,赵子娇母亲李彦彩唆使他人做了假供,要求任县中学两名同学指认是李栋划伤了赵子娇。因而,在2008年1月1日,任县检察院撤销了逮捕李栋的决定。
第四,事件中并没有人逍遥法外。其中,赵子娇的五名同学并没有参与动手。李风泽和李栋动了手,分别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李海燕则正在羁押。此外,任县纪检监察部门也对李风则、李栋父子作出了停职处理的决定。